| 索引號 | 001008003001011/2024-49418 | ||
| 組配分類 | 就業創業信息 | 發布機構 | 區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7-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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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人員可以憑身份證件和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到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也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和全國統一申領入口(si.12333.gov.cn)等渠道線上申領。 流程 1.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中搜索“失業一件事” 2.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3.線下渠道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窗口
(圖源:浙江政務服務網) “失業一件事”辦理對象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16周歲至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并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用人單位和申請人已按依法履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滿一年的,且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失業保險金申領需滿足); (三)依法享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社會保障卡個人零星申領需滿足) (四)已參加并完成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領需滿足); (五)符合當地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需滿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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